心中,一切都不重要了,他们那混沌的大脑中只有一个想法。
只要攻进城里去,他们就有吃的了,就能发大财了!就有大姑娘小媳妇可以糟蹋了。
一想到这些,就连疼痛都似乎变得不那么重要。
“大师姐。”曾凡上前道,“我们要不要和城内守军两面夹击?”
有那么多观众,自然不能直接叫君侯,于是大家都称呼大师姐。
万穗沉吟片刻,点头道:“好,先派骑兵前去,将对方的阵线分割开,再命令步兵结阵,准备冲锋!”
“是!”
曾凡转身,高声道:“将士们!我们建功立业的机会到了!”
阴兵们抬起头,眼中满是狂热。
“你们平日里总是想要找点仗来打,说一天天的白吃军饷太清闲了,今日有仗可打,你们不能给我丢脸,更不能给君侯和大师姐丢脸!”
“谁若后退,斩!”
“传我命令:一人逃,同伍死!”
“大家随我杀!”
“杀!杀!杀!”
士兵们气势如虹,咆哮声震破天际。
贼匪军们似乎也已经发现了这支军队,立刻让后军集结起了阵线,准备和他们打阵地战。
曾凡带着一支一百人的骑兵冲了过去。
贼匪军没有马,连头骡子都没有,他们也几乎没有什么粮草淄重,之前就算有些什么骡子牛羊,也早就已经吃干净了。
在古代,重骑兵对于步兵来说,简直就是碾压一般的存在。
在他们的眼中,这不是一百个重骑兵,这是一百辆坦克!
当那些衣衫褴褛的贼匪军看到这群武装到牙齿,连战马上都披了一层铁甲的重骑兵,只感觉到惊恐和震撼。
最可怕的是,活着的重骑兵机动性不太好,甲胄太重了,马跑不快,但阴兵完全没有这种顾虑,一个个跑得比重骑兵都要迅速。
曾凡更是拿着一把长矛,冲在最前面,悍不畏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