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风把打手身上的衣服撕下来了一块,缠在自己的胳膊上。刚准备去缠的时候意外的发现自己的胳膊竟然已经止血了。
还好是皮外伤,再有就是自个身体的异变,导致自生的恢复能力非常快。
血是止住了,但还是感觉一阵阵的疼,还是把胳膊给他缠了两圈。
然后把打手身上的枪给拿了过来。玩了一下,生出个念头,好想找个人来试试枪。
继续摸着他们的口袋,不多,摸出来了几千块钱的港币,既然把自己打伤了,那这钱就当作是医药费了。
总得来说,这趟九龙城寨还是不虚此行的搞到了三万多块钱,就是受了点小伤。这也让韩春风意识到了,自己的实力并不是无敌的,即便是能徒手撂倒十来个壮汉,也能空手夺白刃,可面对枪支还是会有危险。
出了九龙城寨,打了个车去了家大商场,准备买点东西。能赚钱,也要会花钱才行。
商场很大,有几层楼,一楼是专门卖金器的,二楼是卖服装的,三楼是个打电玩的地方。
韩春风去了二楼,他的衣服破了,得置办一套新的才行,入乡随俗也搞套西服来穿穿。
“你好,我想试一下这一套。”韩春风指着一套黑色西服跟售货小姐说道。
“先生,总共是八百港币。”售货小姐声音甜甜的说道。
看来是自己的普通话让对方看清了,想在香港混还得会一口粤语才行啊。
韩春风想着,下次买东西直接跟对方飙英语。
韩春风从口袋里摸出了八百块钱给了她。
“这双皮鞋也给我试下。”
“您好,三百港币。”
韩春风痛快的给了钱,然后提着衣服去了试衣间。
换了一身新的装备。
出来的时候看了看镜中的自己,果然又帅了点,就是这个发型稍稍有些违和,得抽个时间去找个托尼老师处理一下才行。
衣服也不换回了,直接把铭牌一撕穿着这身走出了服装店。
“先生,您的衣服。”
“帮我丢了吧。”
原来的那套,韩春风直接不要了,穿了两年有些显小,不要了。
换了衣服,回头率低了许多,只怪从京城穿来的那套衣服和这边的人穿的实在有些格格不入。难免会使得人多看两眼。
自己的衣服买好了,想想得帮着林语诗和关小关她们也买点东西。
去了一楼的首饰柜。
琳琅满目,全是金银珠宝,造型也怪好看的,和京城的金器店里的东西是两种风格。
“你好,